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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扶持资金: 国家级 50 万,省级 20 万,不同区配套不一
2 、申报基本条件:
1)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 3 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的中小企业,且属各市州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
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 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
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 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 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
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专项条件:1)近 2 年中至少有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达到 5%以上,企业资 产负债率不高于 80%。2)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及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 业收入达 70%以上。3)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 1 项 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5 项及以上,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 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4)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取 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 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
分类条件: 1)上年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及以上,且近 2 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不低于 2.5%。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 5000 万元,同时满足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 缴) 8000 万元(含) 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 3000 万元(含) 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 数比例 50%(含) 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 突破。
3 、项目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
4 、项目归口: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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