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的姓名通常包括被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且与其本人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对应关系的本名、译名、笔名、艺名等。
该种类型的恶意注册申请表现形式主要有:1.恶意抢注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2.恶意抢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的,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行为;3.恶意抢注其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系经过该公众人物的许可或者与该公众人物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4.恶意抢注已故公众人物的姓名的行为。
对于以上恶意申请,审查阶段通常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驳回。恶意抢注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具有政治上不良影响,或者恶意抢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的,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驳回;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系经过该公众人物的许可或者与该公众人物存在特定联系的,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驳回。另存在大量抢注名人姓名情形的,另以扰乱正常商标注册秩序,适用第十条一款(八)项进行驳回。
案例:晋江市麦克格雷迪鞋服贸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或授权,将特雷西·麦克格雷迪、凯文·杜兰特等NBA篮球明星姓名音译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易使社会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商标局均主动予以驳回。
商标局高度重视打击恶意注册问题,维护良好的商标注册秩序。希望广大的代理组织在代理商标申请时加强宣传,尽量劝说委托人不要抢注知名商标、公共资源或名人姓名。商标局也在继续加强相关信息化建设,更加便于发现恶意注册线索,同时就恶意注册问题加强了与各级法院、商评委的交流与研讨,积极探索目前难题的破解之道,推动打击恶意注册的进程。
总之,制止恶意抢注任务艰巨,不仅需要行政、司法机关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需要良好的舆论的领导和政策的宣传,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商标注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