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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的公告

发布于:2019-06-14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佛知〔2019〕2号)规定,现将佛山市2019年度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题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申请扶持的商标为2018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申请扶持的商标为2018年成功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商标的注册类别必须与注册人所在行业密切相关。
符合《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第六条的区域商标注册人,区域商标注册及使用满一年以上(时间以2019年6月30日为准),方可申请“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
 
申报受理时间
 
 
2019年度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1日-6月30日,申请人申报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fsfczj.foshan.gov.cn,并在6月30日前将要求核查的原件报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查。
 
扶持资金发放标准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
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
对成功注册集体商标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
对运用区域商标成效明显的注册人,给予“区域商标使用扶持资金”20万元,每年扶持单位不超过15个。
※区域商标注册人既可以申请注册扶持资金,也可以申请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
 
主题申报要求
 
 
(一)认定注册类
《佛山市商标品牌战略扶持资金申请表》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商标注册证书、认定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二)申请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
申请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的申请人除提交以上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佐证材料,并接受第三方评估:
制度类
1)组织机构、工作机构文件;
2)规章制度,包括《集体(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商标使用许可办法》、《商标标识使用及宣传管理办法》等;
3)管理标准佐证材料,包括准入门槛、使用标准、监督机制、退出机制、投诉机制、激励制度等建立及执行证明材料。(参考《佛山市工商局区域商标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第七条)
4)区域商标品牌推广使用方案、商标保护方案等佐证材料。
工作档案类
1)会员建档情况;
2)商标建档管理资料;
3)组织会员培训资料;
4)区域商标工作总结、计划等资料;
5)区域商标许可使用档案;
6)投诉处理、监督管理等形成的台账资料。
 佐证照片类
1)区域商标推广使用场景照片;
2)培训现场照片;
3)定期开展检查活动的佐证照片;
4)其他工作照片。
荣誉称号类
1)近三年获得政府部门评定的称号及荣誉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按要求在平台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版。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认定项目证书等应提供原件备查,核实无误当场退还申请人。
申请区域商标使用扶持资金的单位通过初审后,还须正式打印提交一份申报材料报市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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