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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便利化改革 压缩商标确权周期
2017年11月17日,商标局官网发布《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其中重点如下:
2018年底前: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压缩到1个月,
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
商标转让审查周期压缩到4个月,
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压缩到2个月,
商标检索盲期压缩到2个月。
2018年上半年:
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
推广商标业务电子发文。整合精简现有400多种商标书式,推动商标业务发文逐步由纸质邮寄转化成电子发放......开通短信和邮件提示功能,取代和优化部分纸质发文功能。
推动商标评审、异议、撤销三年不使用等网上申请建设规划立项工作;
论证改革商标异议和评审程序,研究将异议申请的法定期限由3个月缩短到2个月;
探索增强注册商标的使用义务,论证建立依职权清理闲置注册商标的制度,增加商标权利人在注册后一定时间内及续展时提供使用证据的义务等。
《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称:将进一步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其主要意见如下:
一、强化改革力度,明确改革目标
二、推进简政放权,改革体制机制
1、加快建设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在现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形成规模化审查能力基础上,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18年4月形成实际审查能力。同时,根据商标申请量增长实际,统筹增设2至3个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现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根据承担的审查任务,适度扩大规模和人员数量。
2、提升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水平。
3、加强对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指导与监管。
三、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
4、加快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
5、缩短商标检索盲期。
6、推广商标业务电子发文。
7、提高变更、转让、续展审查效率。
8、推进商标审查工作独任制。
四、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智能水平
9、全面推进商标注册申请全程电子化。加快商标电子送达和电子注册证系统的建设工作,同时推动商标评审、异议、撤销三年不使用等网上申请建设规划立项工作,2019年完成商标公共服务的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
10、提升商标审查智能化水平。
五、推动法律修改,夯实改革基础
11、研究简化商标申请受理条件和审查事项。
12、论证改革商标异议和评审程序。
13、探索增强注册商标的使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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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裁决文书将全部公布
据工商总局网站显示,商标评审裁决文书全面即时公开系统已初步建成,自动公布商标评审裁决文书1573份。该系统于2017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商评委作出的所有裁决文书,除依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将全部自动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系统正式运行后,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书、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无效宣告复审决定书、撤销复审决定书以及其他具有终结评审程序作用的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部在商评委网站的《评审文书》栏目公开。
商标评审裁决文书是商标评审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晒”在阳光下,接受公众评判,必将进一步促进商标评审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同时,全面即时公开商标评审裁决文书,也对商标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有助于进一步促进评审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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