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企业反映,自身属于制造业,高企认定时由于各种原因填的别的行业,是否有更正办法。
答:企业可以在高企系统修改所属行业。
确需修改的企业,应登录高企系统,依次点击“企业注册信息管理”“企业核心信息修改”,修改后保存提交,系统提示“修改成功,信息已生效”。
返回高企系统,点击右上角“更新申请书中企业注册信息”,系统提示“更新成功”。
另外注意两点:一是正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的企业,不可修改所属行业;
二是企业修改所属行业后,请次日登录申报。
2.销售额含不含税?
答:销售额含税
3.2023年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企,是不是2024年再申报?
答:2023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申报
3.在外地独立核算并纳税的分公司,是否能合并到本地总公司申报该政策?
答:需要享受政策的分公司,由总公司一并报送
4.如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月17日前没报上,下月往后再申报是否一样会自动补上?
答:11月和12月可以补充申报。
5.进不去系统的,多试几遍,系统不稳定,全国几百万家企业都在入。
6.这个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和工业母机加计抵减不能叠加享受。
提醒一下:这个先进制造业企业与工业母机、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企业等加计抵减政策不叠加抵扣,可择优适用。
7.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递减,涉及2个不同的税种,不同税种之间的税收优惠不打扰。
8.本次申报的时间段,是不是2023年1月1日以前取得高企资格,并且至少截至2023年1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因为我看267号文的“四”里,写了2023年新认定的2024年3月XXX,是不是说10月份这次先弄2023年以前的且今年没到期能享受到政策的,今年新认定的明年再弄?
答:您在系统里看到的企业都是当前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需要到2024年3月底左右才能完成,这部分企业按照通知第四条执行。
9.分公司想报,如果总公司满足条件,但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一个城市,是不是通过总公司在其所在城市申报?
答:由总公司一并申报。
10.如果企业有多家分公司,那么:1、企业在申报的时候销售额信息是填总公司和分公司一起的,还是只需要填总公司的?2、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加起来的销售收入满足制造业销售额占比超过50%,但是有分公司自己的制造业销售收入不满足这个50%的条件,那么不满足这个条件的分公司是否能填进这个表内,一起享受政策呢?
答:销售额是要总公司和分公司加起来的全部销售额;比例只看最终的汇总情况。
11.有企业反映找不到这个申请入口:
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会弹出申报入口
l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l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12.有企业反映可以正常填报,但无法下载。下载附件问题一般是由于浏览器的问题,建议更换浏览器试一下。建议使用平台推荐的360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有问题联系技术电话010-88656315
13.复核中的高新企业,证书现在有效的话,能够看到申报入口。如果证书已经失效,就要等新的证书编号下来以后,按照通知第四条执行。
14.企业法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书》上签字的情况,可以用签章代替,但是尽量让企业交法人签字版。
15.企业填写数据有问题的,可以自行撤回。
16.如果企业确实为制造业企业,有修改需求,可常见问题解答进行操作。http://www.innocom.gov.cn/gqrdw/c101479/202310/9692a71ffe844208b618121c269fe59d.shtml
17.更名企业如不能及时在高企系统进行更名操作,请在上传文件时附上一份情况说明一并上传。
18.部分企业被退回了资料,但是系统没有短信提醒,请企业注意查看系统。
退回后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