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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7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71号)。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
申报条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
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参训职工通过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及职工个人不能重复享受培训项目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
申报流程:
1.职工申请: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审核:企业登录以下任一网站核查证书的真实性,并公示7日。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osta.org.cn/)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
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whsosta.org.cn/)
3.企业网上申报: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武汉市”,进入页面“特色服务”栏,点击“(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技能提升补贴”中的“企业申报”模块,按要求填报。
申报有“企业申报批量导入”和“单个办理”两种方式。
一、企业批量申报导入(申报人数较多的建议选择该方式):
1.点击“模板下载(技能补贴申报表)”;
2.填写《技能补贴申报表》:所有栏目为必填项;“等级”填写为下拉框选择方式;“颁证日期”与“职工申请时间”须按规定格式填写。
3.点击“浏览”,选择已填写完整的《技能补贴申报表》,点击“上传”。
4.系统校验:申报成功的信息,在“导入成功列表”下显示,点击“保存”,完成申报;未申报成功的信息,在“导入失败列表”下显示,并提示导入不通过原因,企业按照提示,修正完善《技能补贴申报表》后,可重新申报。
二、单个办理:录入规定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申请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申报;如果不满足申报要求,系统会提示相关原因,点击“确定”,企业按照提示,修正完善后,可重新申报。
三、撤销申报(如果申报有误且未审核,可撤销申报):
点击“单位网上业务”目录下的“技能提升补贴—撤销申报”,在“待撤销人员列表”中选择撤销人员信息,点击“撤销申报”,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撤销申报;或者在“撤销申报查询条件—身份证号”中输入撤销人员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在“待撤销人员列表”中选择撤销人员信息,点击“撤销申报”,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撤销申报。撤销后可重新申报。
温馨提示: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各社保经办机构。
联系方式: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25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51866269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青山区红卫路街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03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230 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739283 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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